《巨星1997:帶著老婆孩子當頂流》[巨星1997:帶著老婆孩子當頂流] - 第26章 簽約談判(2)

方之珠》我們也聽了,很有才華,你是一定能紅的!公司給你簽帶底薪的合約,就是考慮到你有老婆孩子要養。」
「你進了公司,只要聽從公司的安排,公司肯定會把你捧成大明星!」
「那時候你演出一場,出場費都是幾十萬……」
鄒誌強看顧南住在縣城,以為他沒見過市面,不斷用通俗易懂的話,來忽悠顧南。
要是普通的「鄉下人」,聽到有簽約金,有底薪,還能當大明星掙錢,早就腦子一熱簽約了。
但顧南是重生回來的人,前世混到娛樂圈頂流的地步,合同裏這點彎彎繞繞的門道,他豈會不懂?
不過,顧南可沒有得罪鄒誌強的想法。
他笑了笑,手裏捏著合同,禮貌地說道。
「鄒經理,我是感覺,合約期限太長了。像我這樣有老婆孩子的,萬一沒走紅,我肯定得去干點別的,也許會去做生意……」
鄒誌強臉上的笑容凝固了。
心道:這是個借口而已,主要是不想簽長約,看來這人不是好糊弄的。
顧南見鄒誌強沒吭聲,接著說:「我在想,有沒有其他的合作方式呢?」
鄒誌強能混到經理的位置,自然也是人精。
一聽就知道,顧南是懂行的。
那些忽悠新人的說辭,鄒誌強全部拋到腦後了。
他坐直身體,態度越發認真。
「我比你年紀大,就喊你一聲小顧。」
顧南:「嗯。」
鄒誌強:「小顧,我跟你說實話,咱們做音樂的,眼下是最好的時候。現在VCD已經流行起來了,DVD馬上都要普及!春晚上的流行音樂節目,比重一年比一年大!老百姓都開始接受流行音樂,這是一種精神需求!你只要一首歌紅了,收入能夠你吃一輩子!你怕什麽長約呢?」
顧南沉默。
鄒誌強接著說:「不瞞你說,公司現在都不可能簽三五年的合約,最少也是十年,前期的投入太大了,寫歌、錄歌、發行、宣傳包裝……這些都要錢,加上盜版橫行,我們要培養的是生命力長久的歌手,不是曇花一現的,你要是想簽三年約,哥不騙你,整個圈子裏就沒人會跟你簽!」
顧南笑着點點頭。
這話他信。
但是,他不能妥協!
眼前缺乏資源,舉步維艱,但他腦子裏有後世這麽多經典作品。
怎麽能被一個娛樂公司捆綁十五年?
顧南看着鄒誌強的眼睛,誠懇道。
「鄒經理,我是這麽想的,能不能我跟貴公司合作,你們幫我發行單曲,收入咱們四六開,你們六,我四,這樣的合作對大家都有保障,也更加自由。」
鄒誌強聽了,連連搖頭。
「小顧,我個人是很欣賞你,但公司現在不會認可這種合作形式,我區區一個小經理,沒法給你這種合約。」
顧南一聽就明白了。
單曲合作這點利潤,大麥音樂看不上!
萬一單曲推出去,一下子走紅了,下一首歌必然不會在他家發行!
顧南的詞曲和演唱都是自己。
誰願意把自己的利潤,硬生生分六成出去?
到時候隨便找個小的音樂公司發行,自己最少能拿到七成利潤,不香嗎?
顧南跟鄒誌強像打太極一樣,來回推拉了一會兒。
雙方都不願意讓步,想說服對方,按自己的辦。
一時陷入了沉默。
倒是小郭挺機靈,主動開口。
「老大,昨天咱們過來,不是還聽到南哥另外兩首歌嗎?你當時就說好聽……」
他用胳膊肘推了推鄒誌強。
「哦,對……」
鄒誌強想起來了,「是這樣,小顧啊,你要是暫時還沒有想好,簽約的事,你再考慮考慮,也不急!你現在手上是有三首歌是吧?我想跟你買三首歌的演唱版權……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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