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比崇禎大一歲》[我比崇禎大一歲] - 一百八十四章:再無瓜葛(2)

堅持親自巡邏,親自探查周邊豈能沒有收穫,三百里內的大小部落可謂了如指掌?
太多誤入根據地的蒙古牧民被收服成為了黃毅的人民。
其他部落的游騎、探馬根本沒法接近,根據地的牧民就有可能直接把他們抓了。
因為黃毅早就頒佈了命令並且由巡邏隊向牧民宣傳,每抓捕一名探馬,獎勵鐵鍋一隻、麥子一石、燒酒三十斤。
及時報信,使得巡邏隊抓獲探馬,報信的牧民得一半獎勵。
重賞之下必有勇夫,沒有外人能夠接近到可以窺視根據地城池的地點。
故而黃毅能夠斷定,林丹汗根本不知道這兒有個根據地,有了一座城池,短時間內不可能派人來索取供奉。
供奉等同於保護費,相當於是納稅。
就憑送妻王,他也配?
黃毅早晚都得和虎墩兔翻臉,這時封鎖消息就是想讓翻臉的時間儘可能延後,最好是建奴再次暴揍察哈爾部後。
其他的部落恐怕只剩下了順義王卜石兔能夠發動五千以上的人馬,但是他來根據地必須經過虎墩兔的地盤。
卜石兔被虎墩兔打得一潰千里,哪有膽子再來挑釁?
所以黃毅能夠肯定根據地安全無虞!
為了戰果最大化,黃毅決定率領一千四百正兵,攜帶兩千八百匹戰馬、挽馬去征服喀喇沁諸部。
今非昔比,黃毅的一千四百正兵人人有甲,所有的騎兵都可以在臨戰之前外穿鐵甲內襯棉甲。
三百火槍手和一百步弓手都沒有鐵甲,全部是內襯棉甲外加牛皮胸甲。
練習射箭比練習使用火繩槍困難多了,必須身強力壯,最好是臂力超群。
火器才是發展方向,故而黃毅沒有選拔青壯年練習射箭,這一百步弓手都是有基礎的。
一部分曾經是明軍弓箭手,大部分是從小打獵為生的獵戶。
二百長槍手當然是重裝,接戰之時人人著三層甲冑,包裹得如同鐵人。
三百刀盾手只裝備皮甲,一半手握長牌,單手持五尺長的鋼矛,背後背着三桿可投擲的四尺短矛。
一半使用皮盾,持單手戰斧或者鬼頭刀,也有三支短矛作為遠程攻擊武器。
一百五十面長牌可以組成一個全面防禦的方陣,每面長牌的腰部都有一個豁口,那裡是明晃晃的鋼鐵槍尖。
前進時即便羽箭漫天飛舞也沒法造成殺傷。
面對面廝殺之時,方陣會忽然裂開,殺出手上端著一丈二尺長槍的重甲戰士,連人帶馬一起扎。
緊接着刀盾手上來專門砍腦袋,如此打法,蒙古輕騎兵根本抵擋不住。
蒙古人最擅長的戰術是曼古歹,破解的法子很簡單,火槍手齊射,步弓手箭發連珠。
火繩槍的威力和射程理所當然強於弓箭。
大明帝國使用火槍的部隊打不過以弓箭為主的建奴,不是火繩槍不行,而是人出現了問題。
朝廷腐敗得沒了底線,連軍餉都發不出,士卒鬧餉時有發生,打制火器的費用哪有可能給足?
工匠也要吃飯啊!飯錢從何而來?
連鎖反應理所當然出現了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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