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和元祖歌姬的戀愛日常》[我和元祖歌姬的戀愛日常] - 第四章合約確定

鬆開手,兩人各自退後了幾步,氣氛顯得十分的尷尬,誰都沒有開口說話,沉默不言。
「那個,中森小姐,我叫木村宏,是今天來面試的新人,明幸先生還在等我,那我先走了。」不知道說什麽的木村宏準備開溜。
才走兩步,身後就傳來中森明菜那特有的嗓音「你是怎麽發現我的,木村先生?」
「唉,可能是因為中森小姐的光芒太過於閃亮,那塊布沒有辦法遮擋住你的光芒。」木村宏毫不吝嗇的拍了個馬屁。
可中森明菜完全沒有接受這個馬屁的意思,反而思索的說道「看來是我隱藏的能力還不太足夠啊,下次,木村先生,下次可不會這麽好運了哦。」
說完故意壞壞的盯着木村宏,就像是一個不良少女,準備捉弄一個可憐的好好學生。
「那我期待着,中森小姐,只希望下次你不會被嚇得無法站穩,雖然我不介意再抱一次中森小姐,還有,您的腰真細。」木村宏同樣反擊似的說道,說完他就就撤。
中森明菜沒想到木村宏居然說這樣的壞話,到底只是一個十八歲的小姑娘,微紅著臉跑出試音室,對著木村宏的背影輕聲罵了一句「八嘎,不良的木村小子!」
等木村宏回到花見赫的辦公室時,就看到桌子上已經準備好了合同,顯然這兩個人都害怕夜長夢多,就準備今天將木村宏簽下來。
既然要談合同,木村宏就不會那般謙遜了,這可都事關自己將來能夠掙多少錢,他必須要在泡沫時代來臨之前,掙一筆大的,然後去炒銀座的地價。
要是炒自己國家的房價他或許還沒有些負罪感,可是在霓虹,他只希望炒的越凶越好,這樣他掙得更多,然後在最瘋狂的時候拋售,等到泡沫破滅再抄底。
這一手學的不是別人,就是著名地產商李黃瓜,那絕對可以讓他掙得盆滿缽滿。
不過這個年代事務所對於新人並不友好,一般的新人甚至每個月只能夠拿到六萬到十萬円,要知道這個時候霓虹正式職員工資每個月差不多都快三十萬円。
這點錢根本不可能養活自己,所以很多藝能圈新人還需要去兼職,洗盤子,跑腿,干什麽的都有。
不過研音並沒有這麽壓榨木村宏的意思,給出了每個月五十萬円的固定薪酬,等到他走紅的話,他可以拿到唱片百分之一的版稅。
這個條件已經相當優厚了,跟現在的中森明菜一個檔次,要知道她已經很紅了,距離頂流只差一步,可她還是拿不到版稅。
一直要到等到明年,也就是84年,她真的成為頂流女偶像歌手,研音才開始給她版稅,讓她成為版稅收入超過5000萬円的小富婆,這還不包括其它收入。
不過木村宏可等不了那麽久,他直接開口說道「多謝兩位的關照,不過我的唱片都是我自己創作的,我必須要拿到版稅,至少詞曲作者的5%要給我。」
一張唱片,曲作者拿3%,詞作者2%,演唱者1%,這就是6%,至於剩下的就是經紀公司和唱片公司來分,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,畢竟創作者不承擔唱片製作和宣傳成本。
這要求堪稱大膽,還沒有哪一個新人上來就要版稅的,藝能圈也從未有過這樣的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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