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這家店有點東西》[這家店有點東西] - 第4章 什麼筆仙是貪慾鬼

黎安接著說「嗯,這東西可精着呢,它知道你想要什麼,也知道你不會拒絕它的,因為它就是,貪慾鬼!」

「貪慾鬼?這是什麼沒聽說過啊」王五在一旁問她。

黎安看了他一眼回道「你當然沒聽說過了,我也是在我姥姥的筆記本里看到的,

它原本的名字挺複雜的,是繁體生僻字,貪慾鬼是我給它起的名字,反正意思是一樣的」

王五「奧,黎姐你好……隨便啊」

黎安沒搭理他,接着對李曉燕說道「你不會真以為和王婷互換了靈魂後就什麼事都沒有吧?」

李曉燕故作淡定的說「你什麼意思,我告訴你少嚇唬我了。」

黎安要一點一點擊破她的心理防線,做了壞事,不讓她長點記性,怎麼行。

緊接着一字一句的說「它教給你的這個換命符的確會讓你們兩個靈魂互換,

可能換過靈魂的前三天你會因為擁有別人的人生而感到開心,

可慢慢的,你會發現自己很冷,特別冷……緊接着你的身上會出現大片的青褐色屍斑,

然後你會發現自己的關節開始僵硬,還會散發出惡臭難忍的味道,身體也會開始慢慢腐爛。

最後就是你的靈魂!

因為沒有了身體,你的靈魂無處安放,就會被它一口一口的啃食掉,從此這世上再無李曉燕。

你原先的身體,會被其他的孤魂野鬼佔據,因為裏面已經沒有靈魂了,就是一具軀殼而已」

隨着黎安一句一句的話將李曉燕打回了現實,她的臉色也像天氣一樣多變,這會兒已經是煞白煞白的了。

黎安可沒騙她,雖然帶了一點點誇張的成分,但結果是一樣的,敢跟它做交易,是撈不到任何好處的。

像李曉燕這樣充滿貪慾的靈魂是它的「最愛」

說實在的,如果他們再晚來一點,李曉燕把王婷的照片燒了過去,那麼王婷的靈魂就永遠都回不來了,而是會徹底屬於貪慾鬼。

看她這樣,黎安適當的拋出了橄欖枝「它不會放過你的,因為你毀約了,它會一直纏着你,在你生活里的每一個角落,永遠纏着你,

現在你想活下去只有跟我們合作,當然了,如果你不願意的話,

我也有辦法把王婷的靈魂搶回來,大不了就是麻煩一點,倒霉幾天而已」

黎安跟她說了這麼多,的確是想跟她合作。

早說了這東西精着呢,就是怕別人破壞交易,所以會給他們留一些東西,只有燒了這東西,它才會出現。

最後黎安勸導她「原生家庭的不好並不能代表什麼,也不能影響你以後的人生,你還有大好的人生幹嘛要放棄」

打個巴掌,給個甜棗,對付這種執迷不悟的只能這樣套路她了,反正對她沒壞處。

李曉燕考慮了一下還是點了點頭,門外李曉燕他爸已經開始敲門了,畢竟他們待的時間也不短了。

黎安把地方安排在了王婷家裡方便一點。

他們三個一起走出房門,李曉燕隨便編了個理由騙過她媽媽,幾人一起出發去王婷家了。

其實只要李小燕把那個信物交出來就行了,不一定非要跟着去。

讓她也跟着呢,是想讓她看看,因為她的一己私慾,把別人害成了什麼樣子,否則她很容易不當回事的。

路上由王五跟張大姐他們解釋着事情的經過,黎安不喜歡和別人解釋太多,但李曉燕要害王婷他沒細說。

只說這件事跟她有關,回頭由李曉燕跟他們解釋,畢竟差一點她就釀成大錯,該說的還是得她自己說。

到王婷家後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了。

卧室里王婷的情況跟他們之前看的一樣,依舊沒有什麼反應。

李曉燕看王婷這樣,也不由的一驚,臉上發燙,低着頭不敢看她。

她一開始只是想捉弄一下她,讓她吃點苦頭,可到最後她也不知道為什麼,對她產生了強烈的恨意。

黎安轉身對張大姐說「要不你們先去外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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