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重生八零年代》[重生八零年代] - 第2章 滿載而歸

「老大!」

王素芬一聽這話,感動的稀里嘩啦的,抹着淚站了起來。

老師是什麼工作,她比吳培忠更清楚,待遇不錯,還受人尊敬,假期還長,就算是自己的親兒子,也未必會有幾個人會這麼做,更不說他這個便宜兒子了。

「你先燒着火,王孃孃給你殺只雞去。」

說完,出去了。

吳培忠語重心長地道:「老大,你真想好了嗎,這老師現在不幹了,你以後想再干,可就沒機會了,你打算怎麼生活?」

吳應成笑笑,「我想好了,先跟爸你打野雞、兔子,掙點小錢再說。」

吳培忠知道自己這個兒子和他一樣,都是個牛脾氣,見着勸說無用,只能讓吳應成先吃點苦頭。

「好,那一會吃完飯,你先和我去打幾隻野雞、野兔,看這錢有沒有教書來的容易。」

吳應成沒當回事,點了點頭,「好呀。」

兩爺子說干就干,吃了午飯,便扛着家裡最寶貝的東西,一桿刷子槍上山了。

這種槍的構造很簡單,一根鋼管外焊個扳機,外加一個點火用的火眼。

用的時候,先在槍里裝上火藥,再加上鐵沙子,最後在火眼放上火藥。

這種槍在這個時候還不禁止,而且大山裡常有野豬、野狼,幾乎乎是家家都有一桿,一直到九幾年才統一沒收了。

砰!

一聲槍響。

槍管里的鐵沙子便向網一樣射出,越變越大,最後變成簸箕那麼大,撲向了樹上的竹雞子。

吳應成槍法不行,可從小在山裡長大,跑路還勉強可以,急忙跑過去撿。

竹雞子這種動物跟野雞一樣,都會飛,但個頭要小許多,煮熟了又嫩又細,蘸上一點豆瓣醬,好吃得很。

這種動物繁殖又多又快,一窩出來十幾個,在山裡並不值錢,可要是拿到縣城去買,那就老值錢了。

只是這個時候,人們剛從那場浩劫里走出,很多人都怕再來一次,扣個走資派帽子,根本不怎麼把這些東西拿出去賣。

再加上他家住在大山裡,離縣城有三十多公里路,加上山路又不好走,很多人都是一年、半年才趕那麼一回縣城。

而像吳應成的親妹妹,十二歲的吳彩華,剛上三年級,從小到大,根本就沒有去過縣城。

就算是吳應成,也是上高一時,才第一次去的縣城。

但前一世的他,幾乎都是天天在學校里讀書,哪裡知道這些東西的價錢。

等到了後面,有外地人靠收這些山貨發了財,隊上的人才知道,這東西在外面那麼值錢。

不過這一世嘛,那就不好意思了。

用重生前年青人流行的話說,走別人的路,讓別人無路可走,穿別人的鞋,讓別人找鞋去。

小心撿了起來,讓血一次滴個乾淨,城裡人都愛好,這樣才不至於影響賣相。

又找來草繩,一隻只竄竄上,光滑的羽毛,不錯的個頭,看起來都能引起人的購買**。

吳應成槍法雖不怎麼樣,可父親吳培忠可是一個好獵人。

找兔子窩、尋野豬洞、挖狐狸家,沒有一樣他不會的。

運氣好的時候,還能抓到活的小野兔、小野雞,放到家裡,直接用草食把它們養成家的。

很快,吳應成便累的氣發吼,手裡提着一串野雞,肩上搭着幾隻兔子。

吳培忠在前面嘿嘿的笑,「老大,這打獵的活不好乾吧?要不,你還是回去當老師吧,那錢多輕鬆,站在那耍嘴皮子就行了。」

吳應成擦了擦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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