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狐妖替嫁》[狐妖替嫁] - 3

恆景二年。

顧北城破,蠻族屠城,十室九空。兵災過後,被敲骨吸髓的百姓瘦骨嶙峋,如荒敗的秧苗一般。

飢腸轆轆的人,不想餓死城中,化作流民,漫山遍野的找吃食。

流民頭子趙二,一把彈弓打的極巧,時不時的便能打些鳥獸野味充饑,幾乎餓不着。因此其他人都餓的皮包骨,唯獨他腦滿肥腸,在一群瘦子中,顯得五大三粗,頗有威嚴。

興緻來時,常會讓一幫瘦子跳舞,誰跳的好,討他歡喜,他便會賞誰一塊肉。

為了能有一口肉吃,人們自然樂此不疲。

這一天,趙二抓住了一隻白狐狸。

毛色純白,很是漂亮。有嘴饞的人提議,就地宰殺,剝皮取肉。狐狸肉雖然不多,但也能讓一部分飽餐一頓,沒吃着肉的,吮着骨頭還能挨上幾天。

趙二卻擺手,直言自己指着狐狸這身皮,到鄰村討一個正經媳婦,現在若是殺了,皮毛可就不新鮮,不好看了。

必須當著姑娘的面,一刀砍下狐狸的尾巴,那才顯得誠意。

他們並不知道,這隻狐狸乃是修行千年的狐妖,因剛過雷劫,而法力盡失,以禽獸之身入了凡塵,應了這人間一劫。

能聽卻不能言,只要她能過了此劫,便可徹底脫去獸形,化身成人。

聽着周圍的人,叫嚷着要剝自己的皮,吃自己的肉,狐狸倍感絕望,只能聽天由命。

正當此時,人群中忽然傳來一道不合時宜的聲音。

「她怪可憐的,不如放了她吧…..」

說話的是一名十一二歲的男童。

生的唇紅齒白,一臉稚氣。雖也是流民,但一雙清澈的眼睛卻格外明亮。

傲雪欺霜,不同凡俗。

趙二知道他,顧北城大戶李家的獨子,十二歲便考上秀才的李景城。

趙二是個大老粗,平日最是看不慣富家公子,尤其是讀書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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